×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江苏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江苏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3〕130号
2003-12-31
索 引 号:014000319/2003-00245分 类: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税务 通知
发 布 机 构: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 文 日 期:2003-12-31 00:00:00
标 题: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江苏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主 题 词:
文 号:苏政办发〔2003〕130号
内 容 概 述: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江苏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 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江苏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规〔2023〕9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苏政办发〔2003〕130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

江苏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

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 苏政办发〔2003〕130号.doc

立即登录